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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0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3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本次

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采取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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