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公司公告 > 正文


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第三季度季报

发布时间:2014-10-31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公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亚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党荣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