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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24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 2008 年 7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08 年 7 月 12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说明》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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