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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24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6人,公司副董事长关卓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此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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