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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11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2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为 7 人,实际参会董事为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国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国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的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推荐徐彩堂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声明见附件)。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国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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