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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发布时间:2016-10-12 来源: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丁辰 字号:



201692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哈尔滨视频会议室现场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5名,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176,188,519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41.163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分别为《关于预计2016年度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的议案》、《关于增加201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增加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对涉及关联交易议案依法回避表决。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快拓展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国开东方预计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不超过120亿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等),公司相应增加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以及与关联方互保额度,旨在满足国开东方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马雷、赵雪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已于923日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