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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获“上市公司监事会积极进取50强”

发布时间:2017-01-03 来源: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罗伟 字号:


1215日,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主办的“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获“上市公司监事会积极进取50强”奖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领导出席颁奖典礼并为获奖单位颁奖。

此次评选活动是首次由自律组织开展的全国范围内的针对上市公司监事会的评选活动,旨在推进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建设,倡导上市公司监事会规范履职,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经上市公司自荐、地方协会推荐、公众投票、专家委员会评审等环节,最终产生“上市公司监事会积极进取50强”等获奖单位。


此次评选活动受到了上市公司监事会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参评企业表示,参与评选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整个指标体系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监事会的基本要求,涵盖了监事会法定职能涉及的履职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结果的运用等45项指标,有许多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和亮点。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评选活动评价体系设计合理,12位专家评委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背对背打分,分值权重占85%,公众投票分值权重占15%,另有31家地方上市公司协会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推荐,并享有5分的加分项,每个环节严格按计分规则执行,做到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