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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21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市公司接到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实业“)的通知,东方实业承诺上市公司子公司赤峰银海金业有限公司(下称“银海金业”)2011-2013 年度如未能实现累计 7200 万元净利润,东方实业在 2013 年度银海金业审计值确定后 30 日内以现金一次性补足其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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